发布日期:2020-05-18 05:41:27
商应急发〔2020〕84号
商州区、商南县、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商南县、商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重大危险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陕应急【2020】106号)和应急管理部5月9日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动员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各类安全风险的实际,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通力协作,联合开展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检查(简称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2020年5月19日至6月30日。
1、 5月19日至5月23日,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自查工作。
2、5月24日至6月5日,市县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完成督查检查。
3、6月6日至6月10日,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完成现场抽查。
4、6月11日至6月30日,市县区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全部完成督办并确定完成时限。
(二)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检查重点部位是重大危险源罐区和储存仓库。
(三)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检查,实现“两全面,
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逐步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
(一)市县区负责实施。市县区主要任务是督查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成立市县区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 杨 明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 张晓诚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贠建利 商州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段文涛 商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小康 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贾林超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孙 强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
牛利峰 商州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超 商南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陈大伟 商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波 商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周 虎 商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郭 尧 商洛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李 毅 商洛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干部
市县区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统筹协调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深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依法督促整改,同时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核准重大危险源数量和接入风险预警系统的条件要求。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落实带班值班情况;是否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二是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落实《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的通知》情况,是否按照任务清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存在违反工艺要求私自更改储罐上上、下下限参数,超液位运行、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超量储存等不安全行为。三是自动控制监测报警系统建设使用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是否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闽、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未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是否已按要求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做好接入准备工作;是否确定专人管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做到报警必查,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风险。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集中检查。现场督查检查以“检查+服务”的方式集中开展实地检查,要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和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支持作用,组织对辖区内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建立一企一清单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加快整改。
(二)加强集中督办和曝光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及时跟进督办,实施闭环管理,协调主流媒体适时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
(三)认真开展集中演练。6月底前,市、县区要组织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一次化工事故处置联合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各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针对问题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负责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组织整改验收,确保安全生产。
(二)紧盯问题隐患,加大工作力度。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息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绝不允许降低标准、蒙混过关,更不能隐瞒重大隐患。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要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汇总检查督导情况和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每日及时上报市专项工作办公室,由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每日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贾林超 电话:0914-2335925
邮箱: 404594617@qq. com
附件: 1.专项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
2.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任丘36524便利店电话_beat365网页_神器365软件下载应急管理局 任丘36524便利店电话_beat365网页_神器365软件下载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5月18日
专项检查督导的重点内容
一、企业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惠、 消防安全隐息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危险化学品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等问题。
三、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阀切断阁、泄压排放系统和冷却降温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用。
四、危险化学品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是否投用,重要参数是否能够远传和连续记录。
五、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是否存在浮盘落底现象。
六、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七、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能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和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仅表系统。
八、 全压力式液化经储罐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九、是否按照(危化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要求,对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排查;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十一、危险化学品罐区库房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是否正常运行。
十二、是否存在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进入罐区。
十三、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24小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十四、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现象。
十五、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
十六、储罐防火问距、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灭火药剂储备是否满足救援需要。
十七、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是否组织实战训练和联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十八、企业是否制定了从主要负责人到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存在千篇一律的形式主义。
十九、企业是否落实从下而上的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向社会公开承诺(公示牌、网络)
二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制定方案;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带队排查,现已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
二十一、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搬离装置区。确需布置在装置区的,是否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制定抗爆整改方案(年底前完成整改)。
二十二、在甲乙类火灾、爆炸性粉尘、中毒危险性厂房及仓库内等危险区域内是否有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和巡检室。如有,是否制定拆除清理方案(8月底前拆除清理完毕)。
二十三、是否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对所有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并实施分级管控。
二十四、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三四级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是否做好接入准备。
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
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
二、中石油陕西商洛分公司商南油库
三、中油延长石油销售商洛有限公司
任丘36524便利店电话_beat365网页_神器365软件下载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