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18 08:55:53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应急〔2020〕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使用“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专家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
专家管理系统开发了专家信息管理、活动查看、账号管理、专业组管理、专家管理、审批管理、发布通知、日志管理、系统管理等9大功能,省厅、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调取专家时随时短信预约,系统可自动接收短信回执,统计专家参加活动情况。
二、专家管理系统使用
专家管理系统已部署在陕西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于2021年5月上线运行。省、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可登录系统调取使用省厅聘用的专家。具体使用操作参照附件《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登录系统时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
三、完善专家管理系统信息
(一)已聘请为陕西省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请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完善专家本人信息(登录账号为个人申请专家时的手机号码,初始密码为Aa12345678)。11月1日后,专家本人信息不完善的,将通告省应急管理厅机关负责专家审核相关处室,解除省应急管理厅专家聘请,终止专家资格。
(二)所有专家完成每次工作后,应及时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填写《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活动信息登记表》,今后将依据专家工作记录,评价工作情况,作为续聘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注册申请、信息完善具有一定时间限制,2021年8月16日开始开放注册系统,于10月31日关闭。
(二)请厅各相关处室于10月31日前,登录系统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的纸质资料,于11月15前报送至科技和信息化处,由科技和信息化处统一更新入库。
联 系 人:王敏 029-61166258 18602961840
技术支持:姜龙 029-61166141 15102985117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