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9 15:53:09
各县(区)委、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工作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级驻商各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2〕9 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进落实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基层应急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任务。到2023年,镇(街道)和村(社区)网格化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镇(街道)实现“六有”,即有机构、有队伍、有预案、有物资、有场所、有平台,组建由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镇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街道的设在“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职责任务轻重,明确相应专职工作人员,满足履职需要,组建一支30-50人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实现“三有”,即有网格员队伍、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储备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到2025年,全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基本健全,基层应急保障和救援能力显着增强。到2035年,全市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任务的督导推进工作。各县(区)也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县(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强化典型示范引领。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区)完成1个镇(街道)和1个村(社区)的先行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广、示范带动。2023年6月底前,各县(区)60%以上的镇(街道)实现“六有”,60%以上的村(社区)实现“三有”,2023年底前全部实现。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各级编制部门负责指导检查行政、事业编制的合理使用,规范加强镇(街道)执法力量。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和综治机构要支持应急管理纳入基层治理和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教育、自然资源、交通、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气象、消防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深入基层分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资金支持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支持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状态下对镇(街道)人、财、物的保障。
(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县(区)要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任务进展落实情况定期报送至市应急局,工作中好的做法及特色亮点可专题上报。市应急局将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六)加强教育培训。各级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层次加强教育培训。民政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的培训,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以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为主的业务培训;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村(社区)网格员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网络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七)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研座谈、定期通报等方式,积极督促镇 (街道)、村(社区)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县(区)安委办要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县(区)、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八)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区)要对镇(街道)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不落实、应急管理职责任务不明确、人员和装备设备配备不到位,特别是因相关人员失职渎职酿成事故灾害,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要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到2023年底镇(街道)和村(社区)网格化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深入镇(街道)、村(社区)一线,主动了解基层实际,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防范化解基层重大风险隐患,推动人员、资金等更多资源下沉到镇(街道)、村(社区),着力补齐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短板,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附件:商洛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清单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 日
附件
商洛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 体 措 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强化镇(街道)应急管理 | 督促镇(街道)整合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灭火、灾情管理等资源和力量,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
各县(区) |
2022年 12月底前 | |
镇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街道的设在“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镇(街道)规范挂牌。 |
市委编办 |
各县(区) |
2022年10月底前 | ||
根据职责任务轻重,明确应急管理相应专职工作人员,满足履职需要。 | 各县(区) | ||||
2 |
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 | 按照陕西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作为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网格员相关职责任务,列入网格工作事务清单,将应急管理信息汇入基层治理网格化数据平台共享共用。 |
市委政法委 |
各县(区)、市应急局 |
2023年 12月底前 |
将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小型水库堤防安全管理员、护林员、灾情信息员、安全生产管理员、气象信息员、地震宏观观测员、防震减灾助理员、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员等纳入当地网格化服务管理,承担应急管理职责。 |
市委政法委 |
各县(区)、市应急局 | |||
逐级汇总全市网格员信息,建立数据库,汇入陕西应急管理“一张图”, 打通应急工作“神经末梢”,保证紧急状态下“点对点”双向互通、远程调度 。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市委政法委 |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 体 措 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3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坚持专常兼备,镇(街道)按照消防、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有关改革部署和要求,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力量为基础,统筹组织警务、医务、消防、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组织等,组建一支30-50人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商洛消防救援支队 |
2023年 12月底前 |
指导村(社区)组织村民小组长、青壮劳力、卫生室(所)人员等,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负责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工作。 | 各县(区) | ||||
4 |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 按照以防为主的要求,各县(区)组织镇(街道)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分区域、分灾种、分重点领域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坚持定期主动排查和鼓励激励群众发现报告身边风险相结合,实行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好监测、管控和治理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治理。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 |
2023年 12月底前 |
5 |
健全信息传播报送机制 | 督促镇(街道)制定预警信息收集、研判和传播制度,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电话提醒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传达到村、到网格员、到户、到人。村(社区)和网格员要第一时间响应、报告灾害情况和事故信息,并组织群众避险。 |
各县(区) |
长期 | |
落实镇(街道)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准确做好突发事故情况、自然灾害灾情、群众生活需求等信息统计上报和上级指挥指令的下达工作。 |
各县(区) | ||||
县(区)、镇(街道)遇到重特大突发事件,可在报送上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同时,直接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告,并抄送市级相关部门。 |
各县(区) | ||||
实现全市农村应急广播全覆盖。 | 各县(区) | 2022年 12月底前 |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 体 措 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6 | 健全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 | 督促镇(街道)根据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 案和工作手册,督导属地内企事业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 各县(区) |
长期 |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增强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和群众自救互救能 力。指导村(社区)开展现场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实战水平。 | 各县(区) | ||||
7 |
建立应急指挥和救援机制 | 接到重要预警或突发事故灾害信息时,镇(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长,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指挥部,充分利用应急指挥、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接报事故灾害情况、研判发展态势、统一指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装备物资,做好事故灾害先期处置。 | 各县(区) | 长期 | |
严格落实《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及时开展避险转移和应 急救援。 | 各县(区) | ||||
8 |
建立物资储备和保障机制 | 建立健全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和家庭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应急物资储备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品种和数量,纳入基层治理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做到快速响应、及时调拨。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市财政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各县(区)要合理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在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镇(街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 | 市发改委 (指导协调推进) | 各县(区)、市应急局 | |||
为村(社区)配备必备的应急预警通讯设备(喇叭、无线预警广播、卫星电话等)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 各县(区) | ||||
9 |
构建多方 参与的社 会动员机 制 | 创新城乡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的联动机制,完善基层志愿者服务制度。 |
市民政局 | 各县(区)、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
2023年 12月底前 |
搭建群众、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协调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有效有序参与基层应急工作。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市民政局 | |||
建立在重要时段及时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社区)和重点企业的工作机制,加强一线力量。 |
市委组织部 | 各县(区)、市级机 关、企事业单位 |
序号 | 目标任务 | 具 体 措 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0 |
强化基层应急工作保障 | 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的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县(区)、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县(区)、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巡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 市安委会、县(区)安委会 | 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2023年12月底前 |
明确应急管理相应机构工作职责,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 各县(区) | ||||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支持镇(街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状态下对镇(街道)人、财、物的保障。 | 市财政局 |
各县(区)、市应急局 | 长期 | ||
加大对社会化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的支持帮扶力度,建立与应急救 援成效挂钩的补偿机制,推动社会化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市财政 局、市民政局 | 2022年 12月底前 | ||
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群众 防灾减灾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技能宣传教育。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 | 长期 | ||
将应急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 | 市民政局 | 各县(区) | 2023年 12月底前 | ||
加强对县(区)的应急管理培训。 | 市应急局 | 各县(区) | 2023年9月底前 | ||
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以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为主的业务培训,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村(社区)网格员和应急救援队员的业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网络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 各县(区) | 长期 |